房山区报废厂谈出售报废车的处罚
房山区报废厂浅谈车主私自处理报废车的处罚?在我国汽车大量增加的情况下,报废汽车问题日益突出,但是由于我国报废汽车行业属于起步阶段,所以我国报废汽车的回收价格还不是很高,基本上都是几百一吨的价格,很多车主对这个价格很不满意,而私自将报废汽车处理了,又或者继续上路行驶,但是很多车主都不知道,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,汽车达到一定的年限或者经检测不能继承行驶的,就需要进行报废汽车处理,如果车辆不报废继续行驶的,对交通安全的威胁是非常大的,那么车主私自处理报废汽车怎么处罚?
出售报废汽车怎么处罚?按照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: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,强制报废。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,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,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。依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,出售已达到报废汽车标准的机动车的,没收违法所得,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。